当前位置:首页> 正文:新能源车险“落地”,独立售后“没戏”?

新能源车险“落地”,独立售后“没戏”?

2021/12/20 10:12:51 老白 原创

新能源车专属商业保险落地,利好车主和新能源车企。

新能源车险

新能源车专属商业保险的靴子终于落地。

12月1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官网上发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试行)》(以下简称《专属条款》)。几乎同一时间,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试行)》,为新能源车保险产品开发和定价提供了基准和依据。

对于《专属条款》来说,从今年8月分发布新能源车险征求意见稿,到发布试行条款,仅仅过去四个月时间。不难看出,新能源车销量屡创新高的背后,对专属车险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据数据显示,2021年新能源汽车前11个月累计销量接近300万辆,预计全年销量有望达到340万辆,在2022年全年将超过500万辆。这表明,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已由过去主要以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驱动。

而随着新能源车进入增长新阶段,各方势力早已磨刀霍霍抢先布局,如奔驰、特斯拉、宁德时代等企业都看到了新能源车险蕴藏的蓝海市场,为此动作频频。但业内也质疑,在当前新能源车保有量及其他条件限制下,能否取得成效?新能源专属车险落地,又会为谁带来利好?

01、利好车主与行业

实际上,关于对新能源车险的探索可追溯到2016年。

2016年初,银保监会、工信部等部门曾共同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希望保险公司尽快推出针对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产品。

而两年后才有了新动静,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召开商业车险示范条款研究工作组2018年度第一次例会,表示新能源保险专用条款将有望在同年8月底前定稿。

谁知又是两年过去,2020年8月,中保协发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2021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行业对此议论热度很高,一度认为新能源专属车险呼之欲出。果不其然,四个月后,《专属条款》正式落地。

虽然目前《专属条款》和《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还处于试行阶段,但这并不影响新能源汽车正式有了自己的承保规则。

《专属条款》首先明确了适用的新能源车定义,即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从内容来看,有行业人士认为,《专属条款》的核心是从保险责任和附加险等方面差异化设计新能源车条款。

一是明确新能源车专属保障范围和免除责任。比如增加特定保险责任,扩大主险保险责任,重点明确“三电”系统及出厂设备属于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而免除责任也明确新能源车因电池衰减或充电期间外部电网故障导致的损失不赔。

二是提供针对新能源车的多样化的专属附加险保障,由此前的6项增为13项,新增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等,提升了新能源车的风险保障;同时也删除了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和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曾表示,此次《专属条款》在广泛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起草完成。明显看到,《专属条款》结合了新能源车使用特点(三电系统)和使用场景(充电桩)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大大降低了车主使用新能源车的风险。

结合目前新能源保有量来看,截至2021年6月,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603万辆,其中纯电动车保有量493万辆。换句话说,已经有600万新能源车车主购按照燃油车商业险进行购买,而这些条款对新能源车并不适用。比如车主在事故中导致动力电池受损,而保险公司没有针对动力电池的单独附加险,容易导致理赔困难。

毫无疑问,《专属条款》落地能够降低新能源车主的风险,保障其利益,并且随着新能源车销量快速增长,将会惠及更多车主。

同时,《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试行)》发布后,有消息称,新能源汽车80%的存量保单保费将持平或有所下降,车价在25万以下新能源汽车车损险不涨保费。如果消息属实,既能解决车主后顾之忧,又能降低使用成本,“专属车险”会对新能源汽车行业形成巨大推动力。

但车险是存量市场,有人获益,有人必将失意。

02、头部保险公司将受益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1-11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继续创新高,销量接近300万辆,同比增长166.8%。同时新能源乘用车市场渗透率也在快速拉升,1-11月达到13.9%。乘联会研判,明年全年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有望突破20%。

在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对应的保险市场也水涨船高。

根据中国银保信统计,2017年新能源车险保费规模为101.6 亿元,占车险总保费比例为 1.4%。据预测,2021年新能源车险保费规模为348亿元;到2025年保费规模达1543亿元。甚至《新能源汽车保险市场分析报告》显示,2030年的新能源汽车保费规模将达4700亿元。

面对车险市场的新蓝海,保险公司却是有苦难言。

由于新能源车在车身结构、动力系统、维修保养等方面较传统燃油车呈现出一定的特殊性,采用传统车险的条款,对车主来说,新能源车平均保费比传统燃油车高出21%;更尴尬的是,投保按补贴前车价,赔付按补贴后价格,吃亏摆在了明面上。

同时对保险公司来说,居高不下的赔付也使其承保态度消极,甚至屡屡传出拒保的新闻。据《财经天下》周刊报道,新能源车的承保亏损是行业性亏损。申宏万源研报曾披露,当前新能源车险的赔付率普遍超过 85%,而中小公司新能源车险综合成本率达到110%。

前有919保险综合费改压缩了保险公司的盈利空间,后有《专属条款》下调附加费用率,将会给保险公司带来更大压力。

目前现实是由于新能源车的自身特性,在车险方面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和数据去完善。

一方面,新能源车“三电”系统作为核心部件,占整车成本60%,然而现阶段电池等技术成熟度还在优化中,相对来说产生的各项风险也推高了理赔成本。

另一方面,新能源车总体保有量603万,占汽车总量2.1%,总体体量小,加上车型迭代快,营运用途占比高等因素,使得行业积累的承保数据和经验有限,影响了车险风险保费的测算。

不得不说,在燃油车保险市场趋于饱和的状态下,新能源保险市场成为保险公司竞争的新赛道,虽暂时受制于现实条件,但潜力巨大。而且就目前来说,费率更具优势的头部保险公司更为受益。

据国泰君安非银团队发表相关研报称,一方面大型险企固定费用摊薄效果显著;另一方面,大型险企直控渠道占比更高,手续费相对较低,能够对冲成本上涨和费用下调的影响。行业人士指出,尽管承压大,但众多险企仍会积极入场,并重点寻求“赔付率和维修成本双高”的解决方案。

综合来看,《专属条款》的出台,为推动新能源车险规范发展迈出了一个新台阶。

03、最后赢家会是谁?

在新能源车险市场发生的变化是,保险公司遭遇分利的对手会是新能源车企。

先看传统燃油车的生态体系,保险公司链接着主机厂、供应链、独立售后等各方参与者,并通过积累大量数据掌握巨大的话语权。而在新能源汽车时代,其智能化和联网化的特性使得行驶大数据更容易获取,而且是被采用直销模式的新能源车企直接搜集和处理。

更为重要的是,随着新能源销量越高,积累的车主数据也将越多;当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不仅能将数据反馈给生产端,有助于改进汽车研发生产,还可以直接根据车主的驾驶习惯等数据制定更为合适的车险,如蔚来汽车已经推出了自营保险产品。

因此,新能源车企难以不对车险市场这块大蛋糕动心。

2020年5月,梅赛德斯-奔驰推出针对新能源车的专属车险,保险范围包括车辆和充电设备,其中包括电池的过压损害、火灾、短路和动物咬伤的间接损害,最高赔偿10000欧元(约合人民币77523元)。

2021年9月,马斯克公开宣称将在德克萨斯州推出特斯拉汽车保险,该车险可按月支付,折扣高达20-30%,且随时可取消或变更。值得注意的是,特斯拉已经于去年8月在中国注册了一家保险经纪公司。

在3月份官宣入局造车的小米也有意布局车险。资料显示,小米曾于2016年收购保险经纪公司,该公司合作的险企已有12家。另外,小米还投资了保险产品测评机构深蓝保,印尼保险科技公司PasarPolis以及拥有保险代理牌照的大鱼科技。

10月12日,总市值超过1.3万亿的宁德时代与中国人保财险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合作重点将聚焦在新能源汽车后市场领域。

其他如小鹏汽车在2018年与太平洋保险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吉利汽车入股合众财险,广汽集团成立众诚汽车保险,上汽集团有上海汽车集团保险销售公司等。

不管是传统主机厂、新势力和电池生产商等,都能从燃油车保险市场看到,保险业务更重要的功能在于链接着售后业务中的维保、钣喷、事故车等业务,而这些增值服务将带来可观的营收。

从数据搜集处理到布局车险业务,再到链接售后业务,新能源车企要做自己的生态体系闭环。而《专属条款》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新能源车企将纳入车险保障内的三电维保、事故车业务等导入自营体系门店或授权合作门店。在这种情况下,独立售后还有什么机会?

AC汽车暂做两点猜想:

一是在燃油车时代,独立售后可以拿保费换相应资源,是获取车主的一条重要渠道;当新能源车企主导车险保费后,独立售后这块优势不复存在。

二是当新能源车企往授权合作门店导入车险业务时,成为新能源保险增值服务网点的独立售后,或许还有机会,还没有拿到入场券的门店,将来更难吃到。

无疑,《专属条款》在保障新能源车主的同时,也利于新能源车企在保险领域发挥作用。据行业人士表示,国家政策已经放开保险行业的外资控股比例,缓解保险行业集中度过高的现状,像特斯拉大概率会跟外资参与的保险公司合作车险,更能事半功倍。

由此来说,或许此次新能源车险落地的最大赢家,是新能源车企们。

今日头条

全球汽车及服务领域人才、信息、资源中心

媒体合作

合作伙伴

@2014-2018 上海艾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沪ICP备1401686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