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4 16:46:03
chenhaisheng
今年以来,交通部主导,连续推出《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5部17号令》、《新版国标GB16739实施》和《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三大文件,分别涉及“维修企业开业规范”,“同质配件”和“信息公开”三大方面。
十一之前,交通部网站发布了关于印发《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内容指出,未来我国将建立和完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监督与服务网络平台、车企与车型目录等信息的共享体制、交通运输部门与汽车企业及相关市场主体的工作沟通交流机制,不断规范和改进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工作。
通知强调,对于各类型汽车车型的具体实施时间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各汽车生产者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向交通运输部备案其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有关信息。
(二)对于“新定型”车型的规定。汽车生产者自2016年1月1日起,对于取得CCC认证的乘用车和客车,要在车型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维修技术信息;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取得CCC认证的货车和半挂牵引车,要在车型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维修技术信息。
对于“老车型”的规定。汽车生产者要在2017年1月1日前,公开2008年7月1日后取得CCC认证并上市销售的乘用车和客车的维修技术信息,同时公开2015年1月1日后取得CCC认证并上市销售的货车和半挂牵引车的维修技术信息。
此前,AC汽车已经整理交通运输部运输局副处长孟秋在公开论坛发言中的主要内容,供大家参考:
内容:十二方面维修信息要公开
《办法》包括总则、维修技术信息公开要求、用户的责任与义务、监督检查与处罚等,以及《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目录》的附录。
其中,重点内容集中在第二章和第四章,即“维修信息公开的要求”及“监督检查和处罚上”。此外,维修信息公开内容都将体现在《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目录》里。
孟秋表示,“公开的汽车维修信息以基本车型为主,指《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汽车》所规定的车辆‘型号’”。据了解,汽车维修信息公开的要求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十二方面内容:
一、车辆识别代号,(VIN)的编码规则以及车辆识别;
二、汽车维修手册:车辆维护信息,车辆定期维护项目,检查内容及维护方法;涉及维修所需的拆装方法、技术规范及图示说明;零部件检测及鉴别判断信息等;
三、零部件目录,包括提供售后服务原厂零部件名称和厂家编号;
四、车型控制系统软、硬件版本识别号(不含软件);
五、对车辆电控系统需要重新编程信息(但不包括程序软件本身内容);
六、专用诊断、维修工具和设备及其相关软件信息及其相关采购渠道信息;
七、车辆型式核准和认证信息,包括3C认证相关信息以及排放维修技术要求、排放控制关键零部件生产厂家/型号及有效使用寿命信息;
八、技术服务通告;
九、汽车召回信息和缺陷消除措施等;
十、上述各项信息的所有后续修订和补充;
十一、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其他有关信息;
十二、免于公开有关信息。
《办法》三大框架
1、《办法》会加强汽车生产企业实施汽车维修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对未公开的将会同国家认监委和环保部依法予以处罚;
2、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查到汽车及零部件企业在经营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企业会受到相关裁决;
3、有效开展便民服务,比如建立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监督和服务网络平台的建设,通过该平台为汽车生产企业、零部件生产企业和维修保险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四是会同国家质检总局等相关部门建立企业和车型目录信息共享。
今年以来,由交通部主导,已连续推出《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5部17号令》、《新版国标GB16739实施》和《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三大文件,分别涉及“维修企业开业规范”,“同质配件”和“信息公开”三大方面。
至此,政策已经基本为汽车后市场维修保养领域的市场化铺平道路,后续还需要各部门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配合。但可以预见的是,维修保养领域的连锁化大潮将会因此来的更猛烈、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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