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正文:快讯 | 发改委通过《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严格控制盲目投资
2018/12/18 15:26:48 ac汽车 AC汽车
【AC汽车讯】12月18日消息,根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显示,《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已通过会议审议,将于2019年1月10日起实施。同时,经国务院同意,《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中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及其余由省级政府核准的汽车投资项目均不再实行核准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
据AC汽车了解,根据《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内容显示,发改委对:燃油汽车整车投资项目、纯电动汽车整车投资项目等8大事项提出了要求。其中,发改委要求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进一步提高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项目条件,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管理规定内容显示,对于燃油汽车企业投资项目方面发改委禁止新建独立燃油汽车企;禁止现有汽车企业跨乘用车、商用车类别建设燃油汽车生产能力;禁止现有燃油汽车企业整体搬迁至外省份(列入国家级区域发展规划或不改变企业股权结构的项目除外);禁止对行业管理部门特别公示的燃油汽车企业进行投资(企业原有股东投资或将该企业转为非独立法人的投资项目除外)。
对于纯电动汽车投资项目发改委要求企业投资项目的企业法人对产品保障有力的产品售后,承诺对项目建成投产后 5年内 销售的产品质量投保或由相关企业提供担保保险公司或担保企业近 3年年均净资产与担保期内新建企业销售的产品金额相适应。
监管方面,发改委要求各级地方政府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违规为汽车投资项目提供税收、资金、土地等优惠条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汽车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对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单位,给予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在整改到位前暂停备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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