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正文:冷思考:工商总局经销商备案新政为何出台?

冷思考:工商总局经销商备案新政为何出台?

2014/8/4 16:44:52 chenhaisheng

8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在自己官网上发布的一则消息迅速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内容直指当下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积极进行的汽车行业垄断调查。 此次工商总局发布的这个2014年第45号文件《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主要包括了两层意思: 第一是宣布从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 第二是规定,包括总经销商在内的汽车经销商的经营范围统一由“某某品牌汽车销售”更改为“汽车销售”。 反应快速的媒体几乎第一个反应就是将工商总局的新政与现实的反垄断调查紧密结合起来。但准确地说,此次新政并不是针对当前的反垄断调查,简政放权才是核心目标。但是,该新政从客观上达到了抑制汽车市场垄断的效果,或者说创造了一个汽车市场垄断松动的更好的政策环境基础。 575e4eec16fbf75510fe56c4f77211e0 简政放权为主,反垄断为辅 汽车经销商实行备案制度是起于2005年,政策源头为2004年出台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该政策第三十六条规定:汽车销售商应在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汽车经营活动,其中不超过九座的乘用车(含二手车)品牌经销商的经营范围,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核准、公布。 对此,国家工商行政部门依照规定要求汽车总经销商与汽车经销商都需要报备许多备案材料,比如汽车总经销商需要报备八项材料内容,汽车经销商需要报备四项内容。 显然,这种备案制度在汽车市场刚刚启动初期有很大的必要性,特别是中国私人汽车市场刚刚启动时间不长,中国汽车销售刚刚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此时的中国缺乏市场化、懂汽车市场的经销商,许多经销商也是边干边学。这种备案制度和《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有着同样的考虑,即希望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以及有着丰富市场销售经验的跨国公司的把关,能够将汽车销售做得更加规范,从而能够保证市场消费者的利益。 然而,中国汽车市场发展至今,汽车市场保有量已经超过一个多亿,私人汽车拥有量也接近一个亿。汽车经销商与消费者在汽车市场长期的快速增长中不断成熟起来。 已经拥有了许多市场经验的汽车经销商已经不再需要来自于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过于细致的监督管理,而且,这种行政管理还增加了汽车经销商不必要的管理成本,降低了市场效率。 最重要的是,国家最近两年一直强调简政放权,强调让市场发挥主导作用。无疑,汽车市场这种已经完全自由竞争的领域,再实施备案制度已经没有必要。此时工商总局发布停止汽车经销商实施备案的公告可以说是市场发展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同时国家厉行简政放权最终促成了备案制度的终结。 不过,工商总局发布此项公告给汽车市场带来的震动远不止此。特别是工商总局在公告中强调未来包括汽车总经销商在内的所有汽车经销商,都将经营范围统一更改为汽车销售,意义非常重大。 过去许多人都认为汽车经销商的经营范围被束缚在一个品牌是整车生产企业的责任和算计,但是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对于这些汽车经销商经营范围的规定,才是最终的决定者。按照这样的经营范围的规定,一个法人经销商只能经营一个品牌,而要经营第二个品牌,则必须开设第二个公司法人。 而现在,国家工商总局自己将这道套在汽车经销商身上的枷锁打开,从法律角度讲,任何的汽车经销商都不会再有销售汽车品牌数量上的任何限制,一个汽车经销商可以经营两个以上的汽车品牌,只要你自己有能力,而且有意愿。 而这恰恰是冲破汽车经销商经营品牌数量遭遇整车生产企业垄断控制的基础。 放开经营权不代表打破经销商体系 但是,仅仅是国家工商总局在经营范围上的放开,并不必然就说明汽车品牌经营垄断的最终被打破。虽然汽车经销商的经营范围被允许经营多个品牌,但这只是完成一个备案,每一个汽车经销商最终销售任何的产品,还必须与整车生产企业达成一致,也就是说要拿到品牌授权。 如果整车生产企业要求销售它们品牌的汽车经销商只能销售它们一个品牌,那么经销商会做出什么反应?只能答应,没有任何其它办法。因为,汽车产品由哪些经销商去销售,决定权在整车生产企业。 除此之外,汽车经销商销售体系存在地域限制,这也是此次新政无法撼动的行业规则,有人甚至畅想,新政一出,经销商以后就可以开汽车超市了,实际上,除非在二手车市场,这样的场景在新车市场眼下还难以出现,比如说出于品牌排他性考虑,宝马和奥迪就不可能在同一家店里销售。 当然,这种只能经营汽车一个品牌的世界也不会成为永久销售形式。随着汽车市场饱和程度的提高,新车销售利润空间越来越薄,整车生产企业可能就需要多种形式的汽车经销商作为自己的销售中介。比如,专门销售一个品牌的专卖店,与经营多个品牌的大卖场将可能同时存在。 目前,汽车市场垄断存在许多方面,“一个汽车品牌”的限制根本不是垄断的主要内容。汽车生产企业对于汽车经销商在新车销售价格、售后服务价格、配件采购渠道等等方面才是未来国家有关部门必须通过行政手段去进行破解的垄断行为。 当下正在进行的国家有关部门的反垄断调查,调查结果如何、处罚力度有多大,将决定汽车市场垄断行为的未来走向。而工商总局的公告并不能颠覆现有汽车经销商体系,对于经销商来说,它的生死与否,目前仍命悬主机厂手里。

今日头条

全球汽车及服务领域人才、信息、资源中心

媒体合作

合作伙伴

@2014-2018 上海艾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沪ICP备1401686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