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正文:商车费改启示录:从1988年“价格闯关”说起
2018/6/28 11:25:48 acqiche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难度最大的是价格改革,而价格改革又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今后5年主要是过价格改革这一关,这一关过好了,其他事情就好办了。”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定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由此,价格改革的目标也就由原来仅限于解决价格扭曲问题,发展为造就一个新的价格形成机制,使价格成为调节经济的手段。这就要“让价格回到交换中去形成”、“用市场定价体制代替行政定价体制”。 然而,真正要“让价格回到交换中去形成”,就得全面放开价格。但是,放开价格是有很大风险的。 这有前车可鉴:
1948年,联邦德国放开物价,一个月之内食品价格涨了两倍,出现了大规模的群众示威。1980年,波兰放开食品价格,价格上涨,造成格旦斯克工人大罢工,总统盖莱克被迫下台,团结工会崛起,执政党失去了政权。从统制价格过渡到自由价格,为什么在过渡时期总要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呢? 这是因为,在统制价格时期,潜伏着大量的隐性通货膨胀。这种通货膨胀一般不表现为价格上涨。一旦价格放开,这些隐性通货膨胀就要释放出来,价格就大幅度上涨。 为了实现稳妥的价格改革,我国采取了“双轨制”的过渡办法,先放开一部分产品的价格,暂时保留一部分计划价格。 同一种产品两种价格,计划内的那部分是计划价格,超产部分是市场价格。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市场价格大大高于计划价格。 “双轨制”价格体系在使经济活力大大增强的同时,也给社会经济生活带来了诸多严峻的问题。 在双轨价格条件下,权力和市场的恶性结合成了罪恶之源,成了当时腐败现象的物质基础。加上高干子弟加入了“倒爷”的行列,一时民怨沸腾,要求改变双轨价格的呼声很高。 与此同时,深化企业改革,扩大企业自主权,提高企业效益,也需要尽快结束价格“双轨制”的局面。 上述矛盾集中到一起,使得“物价闯关”成为一种必然结果。 “价格闯关”的过程 1988年4月1日,国务院批准从即日起调高粮、油、糖等部分农产品的收购价格。4月5日,国务院又发出《关于试行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给职工适当补贴的通知》,规定根据四种副食品零售价格的变动,给予职工一定的货币补贴。 在此之前,国家已经在上海进行了物价改革试点,于3月份调整了280个种类商品的零售价格,涨价幅度在20%-30%之间。时年5月19日,新华社电称:“中国的物价改革是一个大胆行动,要冒一定的风险……” 1988年8月19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发了一条重要消息:8月15至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开第十次全体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这一信息公布之后,迅速震动全国,各地当天就出现了抢购潮。 当时抢购的情况令人触目惊心: 从草纸到电池,从服装到鞋帽,从彩电到冰箱,见什么抢什么。武汉有人买了200公斤食盐,南京一市民一下子买了500盒火柴,广州一女士扛回了10箱洗衣粉。 混乱的秩序使得商店不敢敞开大门,在一个门缝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门缝之外排起了长长的队伍。 在抢购队伍里,拥挤、谩骂,有的地方还出现了小的骚乱。与抢购同时发生的是银行门前排起了挤兑的长龙。湖北有的县银行因不能及时支付,柜台被愤怒的储户推倒。 1988年8月30日上午,国务院召开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做好当前物价工作和稳定市场的决定。 其中包括:向群众解释北戴河会议说的“价格闯关”不是马上完成,而是5年或更长一点时间;下半年不再出台调价的决定,加强物价管理;开办保值储蓄,使3年以上的存款利息不低于以至略高于物价上涨幅度;坚决压缩基本建设规模,控制货币发行;做好粮、棉、油的收购工作,保证市场供应;整顿市场秩序。这些措施一一落实以后,抢购风潮才终于平息。 尽管1988年“价格闯关”的失败并没有造成我国国民经济的停顿,然而却被认为是1978年改革以来最大的一次经济失控,给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带来了曲折。《中国物价年鉴》记载:“1988年是我国自1950年以来物价上涨幅度最大、通货膨胀明显加剧的一年……” “价格闯关”失败的教训 对于1988年“价格闯关”的失败原因,学界早已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总结。归纳起来,大致包括如下方面: 第一,对“价格闯关”的后果缺乏充分的估计。 “价格闯关”的核心是放开商品的价格,在商品供给相对不足的背景下,必将推动商品价格的上涨,加剧通货膨胀压力。 由于理论研究的不足和认识上的偏差,当时决策层认为,货币发行政策的第一要务是促使生产上升,其次才是稳定物价,对通货膨胀的危险性估计不足。 第二,改革的时机选择不当,缺乏预期管理。 在1988年之前,物价较大幅度的上涨已经让人们有着较高的通货膨胀预期。1988年初,因为银根再次放松,物价上涨趋势已经十分明显。1988年2月起,少数城市已经出现了抢购风潮,民间存在普遍的恐慌心态。 在这种背景下,全面的“价格闯关”信号无异于火上浇油,引发了各地的抢购潮。 第三,对市场供需格局缺乏准确的判断。 从1978年至1988年,虽然我国的国民经济实现了持续较快的增长,但是我国的产业结构失衡问题比较突出,国民经济内在的技术结构还很落后,全社会的商品供给能力有限。 在社会生产力相对低下和卖方格局没有根本改变之前,试图以“闯关”来造就市场定价机制是难以成功的。 第四,缺乏配套的改革措施。 虽然价格改革是市场经济改革进程中的关键一环,但是它牵一发而动全身,具有很强的综合性,需要同时进行包括企业运行机制、收入分配机制、银行保值储蓄机制等在内的多方面配套改革。 这次改革未能在配套改革上综合跟进,以至孤军深入,难以为继。
“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就好比骑自行车,骑得太慢不动会摔下来,骑得太快也容易栽跟头。只有明确目标、根据不同的路况、把握不同的速度,才能骑得又快又稳,掌握平衡。”改革、发展和稳定是商车费改不可分割的三个方面。其中,改革是途径,发展是目的,稳定是条件。对于我国整个财产保险行业而言,车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占比超过了7成,其地位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目前非车险业务尚不能挑起大梁的背景下,商车费改不只关系着各家公司在车险市场上的版图面积,甚至可能危及部分公司的生死存亡。这也意味着在商车费改中,既要坚定地推进改革,又必须兼顾发展和稳定。 第二,要对市场参与各方的承受能力和心理动态有及时准确的掌握。 商车费改的参与主体以财产保险公司为主,同时包括消费者以及保险中介机构。 其中,商车费改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影响是需要重点关注的主线。过去几年的实践表明,商车费改的影响不仅因公司个体而异,而且可能因时间阶段而异,对于这些动态的、差异化的影响,监管机构需要密切关注。 第三,要加强对市场参与各方的预期管理。 所谓预期管理,是指监管机构通过政策和舆论的引导来协调和稳定参与者预期的过程。 在商车费改的过程中,监管机构不能唱“独角戏”,更不能“关门唱戏”,而是应该自始就清楚地说明改革的目标、进程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且在与市场的互动过程中引导和协调参与方的预期,从而力求改革效果的最大化。 第四,要综合推进商车费改的配套措施。 商车费改改变的不只是车险的费率形成机制,它还会对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策略、渠道策略、服务能力、风险管控等方面带来全方位的冲击。 对于监管机构而言,在推进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同时,还需要在偿付能力监管、市场行为监管、公司治理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行业基础信息建设等方面综合施策,从而确保商车费改的平稳进行。 参考文献 [1] 吴晓波:《中国巨变1978-2008》,五洲传播出版社,2008年。 [2] 杨继绳:《价格改革:经济改革中的一步险棋》,《炎黄春秋》,2009年第3期。 [3] 于秀娥、任志江:《1988年价格闯关失败的思考与启示》,《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1年第3期。 注:本文为第三方(亿欧)转载内容, 本文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AC汽车任何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