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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汽车工业多条新政即将实施,以下5点敬请售后同行注意!

2016/12/12 10:22:59 acqiche

转眼就将来到2017年,对汽车行业而言,有哪些新政策开始实施?这不仅将影响汽车生产企业、汽车经销商的发展,部分政策对普通消费者也有诸多利好。接下来将列举将在2017年开始执行的5项新政策,并对其进行易懂的解读,对其产生的影响也将进行分析。 50
一.全国实行国Ⅴ排放标准 2017年1月1日起
2017年1月1日起,国Ⅴ排放标准将在全国范围全面实行,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V标准要求;与此同时,车用燃油也将进行油品升级,93#、97#汽油将会被92#、95#汽油全面替代,93#、97#号汽油将载入史册。 51 事实上,早在2016年4月1日,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这11个地区已开始实施国V排放标准,2017年1月1日起,国V排放标准将在全国范围内的其他省市落实。
解读
国Ⅴ就是“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限值在0.0045g/km以下(国Ⅳ是0.025-0.060g/km),另外对于尾气中的CO(一氧化碳)、HC+NOx(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等气体含量也有降低。以上海为例,去年注册登记总量35万辆左右计算,预计年度新增车辆可以减少氮氧化物年度排放量1000吨左右。 52
影响
国Ⅴ排放标准实施后,新车符合该排放标准才能上牌,消费者在购车时需要留心这一指标。国Ⅳ车型不能进行外迁过户到其他城市,会影响二手车的残值和销路;此外加油站的燃油将由93#、97#变更为92#、95#,部分城市还有更高标号的98#燃油。(新车油箱盖处一般会标注所需燃油标号最低标准,按照该标准选择燃油即可)
二.车内空气质量强制达标 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环保部最新发布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强制标准征求意见稿,车内空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等有害物质都有了更为严苛的限量值,并给出了汽车厂家强制执行的时间表:2017年1月1日起,所有新定型销售车辆必须满足本标准要求;此前已经定型的车辆,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强制标准要求。 53
解读
新标准提出,汽车制造企业应保证批量生产车辆的内饰零部件与备案信息一致,否则将判定为环保一致性检查不合格。行业主管部门可以随机在生产线上抽取批量生产的汽车进行环保一致性检查,如果抽取的样车检测合格,则判定环保一致性检测合格。如果检测发现8项指标中任何一种污染物超标,都将判定为不合格。
影响
新标准主要针对新车,而在用车的空气质量问题,据国内车企技术专家介绍,应当勤开窗多通风,雾霾天气中,则开启内循环过滤系统,但空调滤芯需要定期更换。此外,正规渠道购买的净化器等净化系统以及碳吸附产品,也是不少车主的解决方案之一。
三.2017年试行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于今年8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要求相关部委、企业、行业协会反馈书面意见。据悉,该管理办法拟于2017年开始试行,2018年正式实施。
《征求意见稿》称: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将根据规划目标,对燃油汽车规模企业设定新能源汽车与燃油汽车产销量的年度比例要求,并折算为企业应缴的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数量。 54 制定该政策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方面,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不断增长,大规模财税补贴难以为继;一方面,燃油汽车产能结构性过剩问题已开始凸显。主要针对的企 业为生产和进口燃油汽车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对于燃油汽车企业产销未达到一定规模、但新能源汽车达到一定数量,且自愿纳入管理的企业也可按此管理办法执行。
解读
“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是指汽车企业生产和进口的新能源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相对于燃油汽车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企业可通过生产、进口新能源汽车生成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或从碳排放市场交易获取新能源汽车碳配额。
影响
《征求意见稿》提出,燃油汽车规模企业和新能源汽车规模企业有不按规定提交年度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报告的,由国务院碳交易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由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其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在履约上,燃油汽车规模企业每年应向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提交不少于其上年度应缴的新能源汽车碳配额,履行上年度的配额清缴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对不足的配额量,按照清缴截止日前一天配额市场均价处以3-5倍罚款。
四.电池行业新规范  有望于2017年全面执行
今年11月,工信部发布《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主要从生产能力、安全要求、研发能力、回收利用等几个方面,对2015年发布实施的《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 规范条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工信部将结合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尽快发布并在2017年实施新版《规范条件》。 《征求意见稿》指出,本规范条件所指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包括动力电池单体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单体企业)和动力电池系统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系统企业),其中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 年产能力不低于80亿瓦时,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亿瓦时,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千万瓦时。 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000套或40亿瓦时。生产多种类型的动力电池单体企业、系统企业,其年产能力需分别满足上述要求。 55 技术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企业应建立产品设计开发机构,配备相应的研究开发人员,其占企业员工总数比例不得少于10%或总数不得少于100人。动力电池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并经具有资质的汽车动力电池相关检测机构测试合格。
解读
工信部此举意在引导规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健康发展。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动力蓄电池检测要通过《汽车动力蓄电池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延伸检查要求》,否则搭载该电池的新能源车辆将无法进入推广目录、无法获得补贴。 已通过延伸检查的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不需重复检查。延伸检查要求与《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中的要求一致,除了生产规模等方面要求,还需达到2015年发布的电池新国标。 56
影响
据行业人士介绍,目前动力锂电池行业已经形成了中、韩、日三国鼎立的竞争格局,三个国家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90%以上。不过中国电池生产的技术水平仍落后于日韩,真正能生产高质量产品的企业屈指可数。 截至目前,工信部共发布四批57家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目录。此前备受关注的LG、三星等外资企业依然并未入选。据统计,目前国内车用动力电池有60%-70%来自于外资企业。而目前外资企业被挡在目录之外,对国内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将产生不小的影响。 不过随着越来越多的电池企业,特别是外资电池企业进入目录,国产电池也依然要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具有核心技术和资金规模优势的企业将获得更多的机会,反之,那些生产能力差,产品质量低的小企业也可能被兼并重组,或者被淘汰。
五.新能源补贴新政即将出炉 2017年将实施
据报道,社会各界翘首以盼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今日终被四部委会正式签定完毕,经历了骗补风波后的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未来何去何从,将于本月中旬正式发布的文件中便可一见分晓。 57
解读
据了解,新能源车补贴政策或将在多方面加以调整。如在原有的2016年至2020年补贴方案基础上,提高了准入门槛(包括整车能耗、续驶里程、动力电池安全性以及企业诚信等)。 在提高门槛的同时,新能源车补贴幅度有所下降,作为骗补重灾区的新能源客车首当其冲被削减了补贴额度。其中6米至8米车型的单车补贴由此前的12万元至25万元,调低到7.2万元至15万元;8米至10米车型的单车补贴额由此前的20万元至40万元,调降到15万元至30万元。
影响
由于最终版补贴政策尚未但即将出炉,本文暂不对网传版本进行详细评述。
除上述已确定将实施的政策外,1.6升及以下新车购置税减半、拥堵费试点等悬而未决的政策仍等待出台,更多热点新政值得关注。 (文章来源:网通社,原文有删改,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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